记者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近日,哈市再次提高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提高后市区每人每月400元,县(市)265元。
据介绍,哈尔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市区上涨30元,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70元提高到400元,县(市)上调20元,由原来的245元提高到265元。
此外,哈尔滨市还制定实施了多项医疗保险惠民政策。将大额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部分乙类药品自付比例由30%降到20%;部分人工器官、体内置入材料由原10种增至28种;统筹基金部分支付的一次性特殊医用材料由原来的16种增加到36种;调整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住院医疗补助待遇;将肝移植参保患者移植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为解决企退高工养老金偏低问题,哈尔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开展企业退休高职人员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费工作。现已完成发放7915人,完成应发总人数的88%,发放补助费20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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