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从伊川县社保中心传来消息:从7月1日起,全县失业保险缴费将执行优惠费率,即:参保单位缴费费率由3%降低为2%,其中用人单位由2%降低为1%,职工个人仍按1%执行。这一政策执行期限为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据了解,今年5月,经省政府批复,同意我县对失业保险缴费费率进行调整,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2%降低为1%,执行期限为一年。
截至目前,我县为196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70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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