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日前,慈溪市出台了《关于延长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的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将慈溪市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经费享受对象在原有基础上,逐步扩大到城乡登记失业人员、慈溪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经费使用范围在原有规模上,扩大职业介绍补贴、代管档案补贴实施对象范围,并增加在岗转岗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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