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齐鲁晚报报道,21日,记者从泰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获悉,泰安市从2010年7月1日起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金额为75元和65元两档。
针对今年以来物价上涨的形势,结合泰安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经省政府同意,泰安市从2010年7月1日起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其中,市直、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由每人每月355元调整为430元;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由每人每月315元调整为380元。此次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对单亲有未成年子女等特殊困难的失业人员,在统一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基础上再增加40%。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
据悉,失业保险金上调的同时,日常门诊医疗补助金也随之上调。其中,市直、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日常门诊医疗补助金调整为17.75元,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调整为15.75元。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调整后的标准,计发门诊医疗补助金和住院医疗补助金,日常门诊医疗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一并发放,保证失业人员的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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