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龙网8月12日消息: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我县结合实际,对今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进行了调整。
失业人员每人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原来的546元提高到630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大病医疗保险的,每人每月可享受的医疗补助金调整为63元。
补助金随失业保险金按月足额发放,此类人员不再享受住院医疗费补助;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大病医疗保险的。
每人每月可享受的医疗补助金调整为31.5元,补助金随失业保险金按月足额发放。其他待遇标准仍按照苍政发〔2004〕83号文件精神执行。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尽快完成操作系统调整工作,确保新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如期执行,以维护广大失业职工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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