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6月21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透露,全省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发放标准提高。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提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决定从5月1日起,提高全省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发放标准。
新的失业保险金按不同区域划分为四档,月发放标准分别为630元、525元、469元、420元。其中,武汉市7个中心城区由490元提高到630元,6个远城区由420元提高到525元;省直按630元执行。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月医疗补助金发放标准分别提高到45元、38元、34元、30元。
根据《湖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湖北省失业人员月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标准分别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5%确定。今年5月1日起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标准同步上调,各档次调整幅度均在25%以上。
记者又从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内,武汉市将在去年的基础上,净增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123万人;征收4.5亿元失业保险费,其中投入2.8亿元建设失业保险基金。
据统计,2009年,武汉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已达118.07万人,比2008年增长10.09万人。为了全面、动态了解武汉市的失业信息,武汉市从今年1月开始实施失业动态检测制度,确定了34家有代表性的企业,包括神龙、中百仓储、肯德基等作为检测样本,通过网络进行数据的收集和综合分析。上半年的数据收集将在7月上旬完成。
截至5月底,全省有65588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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