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7月1日起,铜川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失业保险医疗补助金标准将全面提高。
昨日,记者在铜川市失业和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了解到,从7月1日起,铜川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将全面提高。同时,失业保险医疗补助金标准也将进行相应提升。
在此次失业保险金调整中,铜川市各二类工资区(即市本级、王益区)从原来的420元调整为510元,三类工资区(耀州区、印台区)从原来的390元调整为472.5元,四类工资区(宜君县)从原来的360元调整为435元。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满后不能重新就业,且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可继续领取80%失业金至法定正常退休年龄。同时,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申请领取丧葬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与此同时,铜川市失业保险医疗补助金标准也将相应提高。失业人员的门诊医疗费、一次性住院医疗补助金、女性生育补助费等待遇标准也随之调整,女性生育补助费为失业保险金的3倍。患病需住院的,可按住院医疗费的70%申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但最高不应超过本人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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