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提供受益人证明,保险公司协助配合
众所周知,提交理赔资料是申请理赔非常重要的一环。然而,2011年1月27日,太平人寿核赔人员却发现受益人(即被保人宋某配偶,也姓宋)与被保人2004年结婚时未办理结婚证,且户口不在同一处,无法提供所需关系证明。
面对焦急万分的宋某家属,太平人寿专门成立事故处理小组,主动为宋某家属提供帮助。客户户口在福建,太平人寿广东分公司特委托福建分公司同事前往当地村委及派出所了解情况并收集理赔资料,被保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于2011年3月11日出具了受益人与被保人关系证明。
2011年5月9日,在太平人寿业务员协助下,受益人宋某妻子最终收集完理赔资料向太平人寿提交身故保险金申请。在经过公司快速审核后,太平人寿惠州中心支公司在5月29日就作出赔付决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及保单应有红利合计1117200.12元。
保险是对家人负责
2011年6月3日,从她提交资料申请到赔付前后不足一个月时间就收到了110多万的理赔款,让她在丈夫去世后仍然感到一点安慰。
宋某妻子目前已回到老家生活,但她叮嘱在吉隆做生意的叔叔和姑姑,希望通过媒体报道他们的案例呼吁社会各界关注保险。6月21日,宋某的叔叔和姑姑仍然难言伤痛地向记者倾诉案件过程。宋某姑姑说:“保险只是给未知生活的一个保障,谁也不想获得保险赔款,谁也不想意外降临在自己身上,但是意外降临时,保险赔付就能给生存者一点安慰,也算对家人负责任。”据悉,收到赔付金后,宋某妻子第一时间检查了全家人保险情况,家里所有人包括大人和小孩全部都查漏补缺再次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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