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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永明吉康宝两全保险(分红型)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在漫长的一生中,每个人都为自己做了理想的人生规划,但是面对不测风云、旦夕祸福,谁也意想不到,购买一份保险,就能随时应对困难。光大永明吉康宝两全保险(分红型)如何?

  保险类型:两全保险

  保险期间:定期

  消费型/返还型:返还型

  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日起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日起一百八十天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我们根据以下所列情况给付,本合同终止:

  1.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前身故,向您返还以下两项的较大者:

  1)您累计为本合同及《光大永明附加吉康宝重大疾病保险》缴纳的保险费之和;

  2)该保险单年度末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净额与《光大永明附加吉康宝重大疾病保险》的现金价值净额之和。2.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后身故,身故保险金等于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我们返还您累计为本合同及《光大永明附加吉康宝重大疾病保险》缴纳的保险费之和(复效情况下返还最后一次申请复效时所缴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的身故时间以死亡证明上载明的身故时间为准。

  二、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合同满期日,被保险人可选择按以下方式领取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按照本合同满期时的保险金额一次性领取满期保险金;

  2.向我们申请将上述满期保险金转换为当时在售的任一养老金产品分期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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