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赊账买冰毒受气,江西上饶市鄱阳县一名瘾君子召集16名街头小混混,光天化日之下在街头砍死一名年轻男子。让人震惊的是,多名疑犯为鄱阳县在校中学生。8月12日,记者从从鄱阳县公安局获悉,该案10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7月23日中午,鄱阳县城大芝路附近一家宾馆内,曹某和3个朋友正坐在一楼大厅闲聊。突然,一群手持大砍刀、匕首的年轻人冲了过来,将曹某砍翻在地。伤势最重的曹某身中40余刀,经抢救无效死亡。
鄱阳县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并锁定犯罪嫌疑人。随后,张某腾等10余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其中多名嫌犯为当地中学生。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据犯罪嫌疑人张某腾供述,当日参与行凶的16名嫌疑人都是跟他混的“小弟”。案发当日,张某腾想从毒贩邓某处赊账购买冰毒未果,觉得很丢面子,便带人找到毒贩邓某。在张某腾数落邓某时,正与邓某打牌的曹某对张某腾说了一句:“邓某是我同村人,你不要来找他麻烦。”张某腾对此大为恼火,召集16名“小弟”去教训一下曹某,于是发生了上述一幕。
在看守所,记者采访了还是在校学生的毛某强。“我不认识死者,张某腾是我们的大哥,我们都听他的,他让我们去打谁,我们就打谁。”
【保险知识】江西中学生街头行凶砍死人未成年人如何购买商业保险?
迈入“全民医保”时代,外来从业人员子女也被纳入医保范围,彻底改变了过去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中“未成年人保障缺席”的局面。孩子有了医保是好事,但是家长是否就可高枕无忧呢?专家提醒,基本医疗保障只能是低水平的“保”,基本医疗还存在以下缺口:自付比例高;就医医院有限制;无身故与残疾给付;无自费药、手术费、自费器材的赔付;无身故全残的保费豁免;无床位及膳食费用的补助;保障范围有限制;无交通事故等有赔偿责任的事故赔偿。
针对未成年人基本医疗的先天性不足,保险专家建议,为未成年人及时购买商业保险。当然,未成年人保险也不能随便买,相关专家介绍,我国对未成年儿童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有保护性规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我国保监会对少儿险规定了最高限额。
专家解释,这些规定,是为了防止他人拿儿童生命作工具,为了获取保险而谋害儿童生命。他人违法投保儿童死亡保险,保险合同无效,即使投保了,也是得不到赔偿的。
给未成年人买保险,主要是选择购买商业保险中的学平险、意外伤害综合险、终身或定期健康险。如果孩子年龄太小,想给孩子买的某些保险产品可能会受到一些政策性规定的限制,所以,可以先给孩子少买一点健康险,如果有可能,可以再附加一份住院津贴险或住院医疗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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