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责任
1、年金——本合同年金的领取起始年龄分别为被保险人40、45、50、55和60周岁,由您在投保时选定。年金领取起始日为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年龄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投保时被保险人为40-60周岁的,还可选择趸交即领年金的方式。
年金给付方式有按年给付和一次性给付两种,供您投保时选定。
(1)按年给付: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我们按年领基本保险金额每年给付年金。若年金受益人领取年金未满10年身故,则剩余固定年金受益人可继续领取剩余固定年金直至满10年,本合同终止;若年金受益人领取年金满10年后仍生存,可继续领取,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
趸交即领的首次年金于合同生效3个月后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2)一次性给付(选择趸交交费方式的不得选择此种给付方式):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我们按年金领取起始年龄对应的趸领金额一次性给付年金,本合同终止。
2、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前身故,我们按您所支付的保险费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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