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保险金——在每一年的年生效对应日或保险期间届满时,如被保险人生存,我们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生存保险金的金额为:
保险单上载明的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的金额×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
(1)如果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的交费期间为3年,则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为3%;
(2)如果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的交费期间为5年,则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为4%;
(3)如果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的交费期间为10年,则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我们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满期保险金的金额为您已交的本合同的累计保险费数额(不计息)。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非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非意外身故保险金的金额为:
保险单上载明的本合同的保险金额×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意外身故保险金的金额为下列两项之和:
(1)按非意外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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