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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寿险拟派发“特别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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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记者昨天从常州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获悉:该公司将向拥有分红保单的客户分配“特别红利”,在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满保单周年、按照条款规定应予分红的有效保单都可以享受本次分配的“特别红利”。

  所谓特别红利,是指在正常年度红利分配之外,将分红保险业务实现的超额投资盈余作为特别红利回馈客户。太平洋寿险总公司本次特别红利总额高达16.6亿元。

  此次可以分配“特别红利”的具体产品包括太平盛世·长虹两全保险、太平盛世·康健一生重大疾病保险、太平盛世·状元红两全保险、小康之家·金玉满堂两全保险、小康之家·幸福一生两全保险、小康之家·福寿延年年金保险、小康之家·鸿运年年两全保险、小康之家·鸿福年年两全保险、利恒团体年金保险、红利来两全保险、红利发两全保险、保得利两全保险、红葵花少儿两全保险、红福寿年金保险、红利宝两全保险等15款,涵盖了个人营销、团体直销和银行保险三大销售渠道产品。

  据悉,分红保险既具有传统寿险的基本保障功能,又可根据保险公司业务的经营情况将盈余的大部分(不低于70%),以红利的形式分配给客户,因而具有保障和投资的双重功能。此次特别红利具体分配时间是保单周年日对应日,与正常红利同时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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