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鑫利两全保险,是
平安人寿分红型主推产品之一。该产品每两年会有一次分红返还,并可以累积生息,合同满期后会有双倍给付,是很多家长给孩子买保险的首选产品。
产品类型:主险
投保年龄:28天-60周岁健康人士
缴费方式:5、10、15、20、30年交
保险期限:至80周岁
产品特色:
每两年一返还还可累积生息
满期双倍给付安享天伦之乐
少儿客户投保爱心永无上限
周年保单红利更添额外惊喜
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每满两周年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7%给付“生存保险金”。
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险满期时仍生存,我们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18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产品分析
1.本产品可附加豁免保费保险,作为孩子的
教育金储备;还能附加重疾、住院医疗等产品,给孩子全面的保障。
2.本产品每2年返还一次生存保险金,生存保险金可累积生息。
无论附加险是否发生赔付,生存保险金均等于主险合同保额的7%,每2年给付一次,直至满80岁。
如果您不领取生存保险金,可以留存在保险公司以年复利累积生息。例如,您可以将生存保险金留存在保险公司累积生息,等孩子上大学的时候,一次性领取,作为孩子大学的教育费用。
3.本产品突破少儿保额限制,0至10岁保额最高可达250万,11-17岁保额最高可达200万。
保监会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不得超过10万元。本产品为了符合为成年人投保的监管要求,按年龄对身故保险责任做了区分。18岁之前身故赔付所交保费,而不是赔付保额。家长为未成年子女购买此产品,可以根据需要选择高于10万元的保额。
4.被保险人年满80岁时,可获2倍保额返还,保障资金安全,这笔钱可作为养老资金,安度晚年。
5.本产品为
分红保险,红利分配方式有三种:累积生息、抵交保险费和购买交清增额保险。
与同类重疾相比,既有一定的优势,又有一些不足。作为附加险,在重疾的保障上并不充足。对于单纯追求
重大疾病保障的人群来讲,这款并不是最佳选择。
1、等待期。等待期是指投保人投保之后,被保险人在等待期这一特定时间内,如果患有保险合同所规定的重大疾病,是不在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内的,是属于免责范畴的,因此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保险金的。平安附加鑫利提前给付
重大疾病保险的等待期为90天。一般重大疾病保险的等待期都比较长,例如
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2007修订版)的等待期为365天;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的等待期为180天。而平安的这款产品等待期相比较市场上的同类产品来说,是比较短的。对用户来讲,等待期越短越好,如果等待期很长那么保险公司的免责期限也就越长。在投保之前,用户要了解不同产品是否包含等待期以及等待期的长短。这款产品相对而言,在等待期方面,更符合用户的需要。
2、作为附加险,在重大疾病的保障范围上,男性为28种,女性为30种。保监会规定的重大疾病类型为25种,其中六种是必保的。这款产品在保监会规定基础上又多增加了几种。因此,这款产品在重大疾病的保障范围上还是比较全面的。
3、保费较低。尽管这款产品承保的重大疾病种类比较全面,但由于它本身保障并不多,只对重疾提供保障,因此在保费上比较低。保障较高相应的保费就会比较贵,两者是相对应的。
这款产品是作为附加险来销售的,因此需要注意它与主险的关系。如果主险合同终止,那么附加险也随之失效,而附加险的终止在保险额度上是会影响主险的。例如,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变,其身故保险金按如下方式重新确定:
(1)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与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相等部分所对应的身故保险金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确定
①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相等部分的身故保险金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后的余额;
②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相等部分的现金价值(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
(2)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超过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部分的身故保险金不变。
投保须知
1.购买保险时,要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和家族疾病史。
2.本产品的犹豫期为10天,犹豫期内退保可全额返还所交保费,犹豫期后退保会遭受一定损失。
3.发生保险事故,第一时间通知您的代理人,或拨打平安人寿95511客服热线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