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
4万保费只按2万算年金
去年3月,武汉市民郑炎清购买了一款
年金保险,每年交纳保险费4万元,共分5年交清,目前已交付首期保费4万元。
郑爹爹称,当时他相信了业务员口头承诺的8%的优厚收益,在并未了解产品详情时购买了这款保险。
半年后,郑爹爹整理保单时,才发现有些不对劲。保单显示,年金是每年在基本保险金额上产生,而他的基本保险金额仅有2万元左右,也就是说,不管郑爹爹每年交多少保费,年金只有1600元左右。
随后,郑爹爹折返于保险公司与监管部门之间多次交涉,却屡屡碰壁。他认为,当初业务员在推销保险时未能解释清楚“保费”与“基本保险金额”的区别,但苦于没有证据,“吃了闷亏不说,一辈子勤扒苦做攒下来的积蓄还要套进去不少。”郑爹爹很是发愁。
近日,记者随郑爹爹一起来到保险公司。该公司回复称,按照合同规定,购买该年金保险,每年可领取基本保险金额8%的年金,但基本保险金额与每年交的保险费并非同一个概念,基本保险金额20040元,是根据郑爹爹的年龄、性别等,通过公式计算得出的。
该公司认为,既然郑爹爹已经在合同上亲笔签名,且在10天犹豫期内没有反悔,电话回访中也没有表示对合同有疑惑,因此该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任何问题。如果郑爹爹要退保,按照保单的现金价值计算,郑爹爹只能拿到约17000元的现金价值,意味着要损失23000元左右。
记者采访时,保险公司提出解决方案,建议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损失,郑爹爹表示不愿接受。
律师
认定误导销售举证难
一边是消费者认为保险公司误导销售,一边是保险公司声明并未误导,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小欢表示,关于误导消费的认定,在消费者维权中一直存在举证困难的问题,“要证明业务员推销时存在误导,就要提供录音或录像资料,这对于普通购买者十分困难。”
彭小欢提醒消费者,在保险公司签约购买产品之前,首先要确认推销人员身份,不要相信其口头承诺的高收益,如有必要,推销人员以个人身份写下的书面承诺,也具有一定约束力。
提醒
拿到合同要仔细看清条款
湖北省保险行业协会保险仲裁中心工作人员姜国斌告诉记者,从目前的合同本人签字以及电话回访记录来看,保险公司的做法不存在明显瑕疵,如果郑爹爹申请仲裁,则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保险公司存在误导销售的情形,否则可能得不到仲裁庭的有利裁决。
姜国斌提醒消费者,拿到合同要仔细看清条款,有任何不理解或者尚存疑问的合同条款,均可以向业务员或代理人提出,要充分利用10天犹豫期,在此期间,如果不同意保险合同内容,可申请退保,保险公司除工本费外,将退还全部已缴纳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