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现金价值?
通常而言,现金价值就是退保或解约时退回的钱,因此又称其为“解约退还金”或“退保价值”。但并不是所有保单都具有现金价值。对于短期的费用型保单如财产保险,保险公司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发生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保险公司便按给定向被保险人给付赔偿金,如不出险也不返还保费,这样的保单便不具有现金价值。但对于长期的人身保险计划如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分红型保险等,其在保障之外还带有一定储蓄和投资的性质,因此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
以长期寿险合同为例。众所周知,人的死亡风险是随着年龄的增大而增大的,但保险公司通过复杂的精算技术计算出了一个均衡保费,投保人每年以均衡保费数额进行缴费,即相当于年轻时多缴的保费抵补了后来风险大时的保费。同时为了履行责任,保险公司每年在保费中也要提存一定数额的责任准备金,这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一种负债,当投保人提前解约时,保险公司要将提存的准备金减去“解约扣除”之后的余额退还给投保人,这部分金额就是保单的现金价值。解约扣除主要是指保险公司为维护保单所花费的运营费和代理人手续费等,在投保初期该部分费用较高,而保单现金价值尚未累积到一定程度,因此退还的金额和所交的保费金额的差额较大。
如何巧用现金价值?
因为现金价值的存在,那些因经济困难无力缴费的众多投保人便有了除退保外的更好的选择,即自动垫付、减额缴清和展期定期保险。
自动垫付就是根据事先约定,自动利用保单中已有的现金价值支付未来若干年的保费,直到已有的现金价值用完。这样原保单的保额不变,但保障期间受现金价值制约,如现有价值越多,保障期间越长,反之亦然。对于只是暂时产生经济问题,但一段时间后仍具有缴费能力的投保人而言,自动垫付是一个相对较好的“缓冲”方法。
减额缴清则指投保人可利用保单现金价值一次性支付未来若干年所需的保费,其保障期间不变,则必然要大幅降低保额。因此这种方式比较适合预计经济困难情况将持续一段较长的时间,但仍想保留原来的保障形式的投保人。
展期定期保险较为特殊,它指将现金价值仅用来缴纳未来所需的纯死亡保险费,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原来的保险计划。由于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单通常保费较低,则该方式下死亡保额可保持不变,保障期限较长,但其他保险利益可能受损。因此,展期定期保险比较适合长期经济困难同时又特别需要身故保障的被保险人(如家庭支柱)等。
总之,在金融风暴来袭之时,以上三种方法既可解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又不致保单失效或因退保产生损失,不失为投保人的较好选择。
值得一提的是,除上述三种功能之外,投保人还可以现金价值的70%向保险公司借款,同时保单责任依然有效。保单借款的程序较银行贷款简单,借款利息的计算参照银行的商业贷款利率,贷款时间要求不超过半年。但投保人要注意的是应及时还款,否则可能造成保单失效等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