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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利益交换”为方式的保险销售涉嫌保险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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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辽宁保监局发布警示,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远离“利益交换”虚假宣传陷阱。

  近期,保险市场出现了业务人员以“利益交换”方式销售保险的行为,涉嫌保险欺诈。针对此种情况,辽宁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要理性看待保险宣传,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冷静分析销售人员推销的“利益交换”项目,自觉抵制各种诱惑,避免上当受骗。一旦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向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核实,拨打保险监管投诉热线12378,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另外,投保时要注意保留相关材料,如销售时的录音、销售人员的手写承诺等,这些都可能成为消费者维权的有利证据,能够更好地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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