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市政府将为入住我市养老机构的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服务,此举将减轻住养老机构老年人的医疗负担,减少因意外伤害造成的纠纷和诉讼,降低养老机构运营风险,并提升社会养老服务保障能力。
据了解,养老机构意外伤害保险服务主要包括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和意外住院补助津贴。
入住我市公办、民办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均可自愿申购该意外伤害保险服务,不受年龄限制。该服务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由市财政局、养老机构和老年人各承担保费的三分之一。
在保险期限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老年人,若遭受意外伤害而导致意外身故或身残,或在定点医疗机构诊疗,均可由保险公司按约定负责赔偿,最高可获赔5万元。(来源: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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