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老被讹”事件频发致使“扶老人”具有高风险
2006年11月,南京市徐老太在等公交车时摔成骨折,指认是被刚下车的彭宇撞伤的,并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13万多元。2007年9月,南京鼓楼区法院一审宣判,认为本次事故双方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对受害人的损失应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计45876.6元,彭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此案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引起了人们对社会道德缺失、诚信危机凸显的强烈共鸣。
虽然此案在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以和解撤诉结案,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也都表示满意,而且后来彭宇也表示当初徐老太确实与其发生了碰撞。但此案因法院等相关部门操作失误、媒体报道的偏颇等因素而造成的严重负面效应已无法挽回。
此后,一系列类似事件不断上演,既有做好事被讹,也有真撞人想赖账的,扶助老人成了社会公认的具有高信用风险的行为;而且由于此类风险是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可能面临的,事关切身利益,加之信息传播渠道的多元化发展,此类事件总能得到社会公众的关注和热议。
扶老携幼、惩恶扬善一向被视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随着侵权责任制度在我国的确立和不断推进,人们日益重视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关侵权责任的诉讼案件越来越多,但侵权责任处置不当的事例也不时出现。尤其是“彭宇案”发生以来,因为扶老人而被讹的事件屡屡见诸报端并被社会舆论广泛热议,好心扶助老人却被诬为肇事者,行友善之事却陷入清者莫能自辩的困境。
前段时间,安徽淮南师范学院女大学生袁某自称扶摔倒的桂老太被讹,并在微博上寻找目击者证清白。随后,有网友表示自己是目击者,并愿意作证。之后又有几名目击者实名作证,称在事发现场,曾亲耳听到袁某承认撞人,并向桂老太道歉。据淮南警方通报称,经多方调查取证,认定这是一起交通事故,袁某骑车经过桂老太时相互有接触,袁某承担主要责任,桂老太承担次要责任。但袁某随之发微博表示了自己对处理结果的不满。由于现场没有摄像记录,所以虽有警方的处理结论,但人们对此事仍存在一些疑问。
虽然有些事件真相不明,但“扶老人”俨然成为社会生活中公认的一种高信用风险的行为。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