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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三次给付 百年附加定期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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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有没有寿险产品既可以保障重大疾病,又具备投资功能呢?保险专家提醒消费者,一般要达到投资和保障双重的要求,最好是组合购买险种。以下的这款产品就是其中的一款。

  保险责任

  1.在本合同生效日起90日内,被保险人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本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无息退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2.在本合同生效日起90日后,首次重疾给付基本保额,本组重疾保险责任终止,理赔后保单继续有效;

  3.第二次重疾给付基本保额,本组重疾保险责任终止,理赔后保单继续有效;

  4.第三次重疾给付基本保额,本组重疾保险责任终止,理赔后本附加合同保障终止。

  重大疾病范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保障包括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恶性肿瘤等35种常见重大疾病。

  备注

  产品特色重疾三次给付,您不容错过的最佳健康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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