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期限 20年
发行机构 中国人寿保险
产品分类 定期寿险
投保年龄 16至55
缴费方式 20年
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高残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时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高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保险示例
男性。30周岁,投保10万保额,保险期间为20年,20年交费,年交费:380元身故保险金1年内因疾病身故,身故保险金为380元,合同终止。因意外伤害身故,或1年后因疾病身故,身故保险金为10万元,合同终止。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1年内因疾病残疾,保险金为380元,合同终止。
因意外伤害高残或1年后因疾病高残,保险金为10万元,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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