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
投保范围
一、被保险人范围:凡一周岁以上、六十九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加本保险。
二、投保人范围: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最低保险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
产品特色
1.岁满型设计,可根据客户自身对不同年龄的风险判断做出选择。
2.保费低廉,可使被保险人以最低的保费支出获取最多的保障额度。
3.基本不含储蓄与投资因素,有效回避利率变动及低预定利率的不利因素。
4.在青壮年最具生命价值的时期,定期寿险可以作为其他寿险产品的补充,缴付同样的保费可以获得比终身寿险及两全险等寿险产品高出多倍的保障,改善因财力不足导致保障程度的不足的状况。
5.保险责任中除身故责任外,还包含了高残责任,相当于扩大了保险责任。
6.交费期限灵活多样,保险期间自50?70岁中间有五档可供选择,除趸缴外缴费期有10、15、20、30年,交费期延长可有效降低年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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