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现在保险市场上眼花缭乱的新型险种,寿险可以算是比较传统古老的险种了。而寿险按不同的衡量标准又可以细分成好几类,比如按时间来分,寿险就包括可分为定期寿险与终身寿险。今天我们就来谈谈定期寿险购买的三大原则。
原则一:首选定期纯消费类
之所以首选定期纯消费类保险,归根到底是为了以尽量少的保费支出获得尽可能高的保额保障,以提高寿险在保障方面的性价比。
终身寿险由于必须针对“人必然死亡”这个局限条件提供赔付,所以保额、保费比往往较低,而且从财务规划角度来看,年轻时收入往往大于支出,现金流为正,所以必须依靠寿险来防范死亡带来的现金流风险,而年老退休后收入一般小于支出,防范现金流风险的意义较小。
此外,纯消费型保险不具有储蓄的特征,因此在相同保费的前提下,可比储蓄型寿险提供数倍乃至十数倍的保额,从而为投保者提供尽量多的保障。
原则二:规避风险最好一次性购买
定期寿险规定,投保者是可以自行选择保障年限。一般10年、20年、30年这三档是最常见的选择。
从单纯的产品角度来看,一次性选择30年无疑是最佳选择。目前大多数寿险为了防范投保者的道德风险,一般会对投保首年的保障有额外的限制。若直接购买30年期的,那么这个不完全保障也就是第一年,但若分三次购买10年期保障,就要面临三次各为期一年的不完全保障,显然会增加保障的风险。当然,考虑到部分投保者手头拮据,只选择保费最便宜的10年期实属无奈,那么为了规避上面提到的“不完全保障”问题,不妨在第一个10年期保障还剩1年的时候,就开始投保第二个10年期,通过两份保险叠加的方式来避免相关影响。当然,这样的做法缺点是虽然买了三个10年期保险,但实际保障年数仅为28年。
原则三:不可忽略全残保障
传统的寿险,均属保死不保生。但对投保人而言,死亡导致收入带来的正现金流丧失固然可怕,由于高度残疾导致失去劳动能力从而带来的长期负现金流其实更为可怕。因此,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在它们的寿险产品中增加了对于“全残”的保障,而投保者最好也是选择全残和死亡均有保障的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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