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
投保范围
凡十六至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附加保险。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保险费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和年交,年交保险费的交费期间为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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