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公司: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类别: 定期寿险
缴费方式: 期缴,趸缴
年缴方式: 5年缴,10年缴,15年缴,20年缴,30年缴
产品点评
主险合同生效起1年内基本身故:
按保险金额的10%领取身故保险金,同时我们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主险合同终止。
意外伤害身故或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后疾病身故:
按保险金额领取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
附加保险利益
意外残疾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均附加了平安附加残疾意外伤害保险)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造成残疾,领取意外残疾保险金。
投保示例
30岁男性,投保《平安幸福定期寿险(A,2004)》,30年交费,保险期限30年,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交费期内附加基本保险金额10万的《平安附加残疾意外伤害保险》。
保费支出:年缴保费590元
基本保险利益:
身故保障:被保险人主险合同生效日起1年内疾病身故领取1.053万元;被保险人主险合同生效日起1年后疾病身故,领取10万元。
附加保险利益:
意外残疾保险金:交费期内,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造成的残疾,领取残疾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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