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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祥福定期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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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如何才能交纳低额保费,获得高额保障?选择国寿祥福定期寿险!

  发行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方式:代理人

  保险类别(按保险责任):人寿保险

  适用人群:凡十六周岁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缴费方式: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和年交两种,分期交

  保险期限:保险期间分五年、十年、二十年、三十年、至被保险人生存至五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产品特色

  交纳低额保费,获得高额保障

  保险金由“身故保险金”/“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组成

  保险期间分为5年期、10年期、20年期、30年期、被保险人生存至55周岁止,被保险人生存至60周岁止六种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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