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保费低、保障高,有效满足特定时期的高额保障需求
保险期间和交费方式多样,可与多种产品灵活组合搭配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无息返还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在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按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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