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类型:保障保险
投保年龄: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按下列规定承担保险责任:
1、身故豁免保险费: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豁免保险人身故日以后的主合同各期保险费,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2、高度残疾豁免保险费: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因疾病造成身体高度残疾,保险公司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或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因疾病造成身体高度残疾,保险公司豁免被保险人高度残疾日以后的主合同各期保险费,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保险公司豁免保险费时,如被保险人有欠交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保险费或其他款项未还清者,应先补交上述欠款及应付利息。
交费方式:趸缴
保障期限:同主险
产品说明:这是一款附加保险,应与主险一同投保,该附加合同被保险人为主合同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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