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类型:
保障保险
投保年龄: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返还保费。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按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按保险金额的150%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交费方式:
趸缴,期缴
保障期限:
1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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