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投保信息显示:客户孙先生生前在阳光人寿农安支公司投保了《阳光人寿定期寿险》,保险金额25万元,保单生效日期为2012年1月31日。
2012年2月10日阳光人寿接到报案后,公司上下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理赔应急预案,并进行现场查勘。经核实,2012年2月9日下午客户孙先生驾车载着家人到附近村镇办事,当晚约22时30分在离家1公里处发生意外。在狭窄的村通公路上,夜晚刺眼的灯光照在路面上让人感觉视线模糊,为了躲避迎面驶来的车辆,孙先生驾车直接撞上了路边的一辆大货车,当场身故。瞬间,孩子失去了父亲,妻子失去了丈夫、母亲失去了儿子,一个原本完整的家庭变得支离破碎……
阳光人寿吉林分公司经过3天的快速核实、充分取证,确认了该事件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根据《阳光人寿定期寿险》的条款约定,向保单受益人一次性支付合同保险金额25万元。
阳光人寿快速理赔,不仅对客户家属做出了最大的安慰,弥补了家人心灵的创伤,也体现了阳光人寿吉林分公司高效的理赔及优质的服务。此举赢得了社会认可,同时,更加彰显出阳光人寿"WECARE!我们关心您!"的服务理念。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