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
投保范围
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年满十六周岁至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并能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本合同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二、本合同的保险费交费方式为年交或趸交,年交保险费的交费期间与本合同的保险期间相同。
产品特色
——低保费,高保障
以一年期人寿保险相近的费率给企业员工中期的死亡及高残保障。
——普通产品1/3的观察期
观察期短,承保后60日内因疾病发生保险事故,按保险金额的20%承担保险责任。
——一次投保手续简单
一次投保,提供3-5年的保障,可避免企业投保一年期人寿保险时,每年办理繁琐的续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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