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功能:解决客户对身价保障的需求
适合群体:大众群体
投保条件:出生满28天至60周岁
保险期间:20、30、40年,或至60、80、88周岁
交费年期:趸交、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
【保险责任】
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含)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无息返还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温馨提示】
1、本附加险的最低投保金额为5000元;
2、本附加险的交费期间、交费方式必须与主险一致,保险期间不能长于主险的保险期间。
【组合推荐】
“民生附加定期寿险”可与相应主险进行组合,其中与“民生富贵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计划A”组合,可实现安全保本、快速见利、递增养老、高额保障的全面保障,推荐组合《民生富贵年年之“富甲一方”理财养老保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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