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范围
凡满十八周岁释一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人,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合同(各交费期间的投保年龄上限如后)。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释二的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合同。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分为十年、二十年、三十年、至被保险人年龄达到五十五周岁或六十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释三前一天二十四时止,共五种。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承担给付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的责任:
被保险人身故或导致附表所列第一级残疾的,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交费期间内身故或导致附表所列第一级残疾的,本公司另加计按日数比例计算当期已交付的未到期保险费,并入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内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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