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须知1.投保年龄
网上投保仅限您为自己投保,投保年龄限为18-50周岁。
2.投保地区
本保险仅限居住于如下地区的中国公民投保:北京、浙江、江苏、上海、广东、四川、山东、天津、湖北、河南、安徽、福建、湖南、云南、青岛、深圳、宁波、厦门、大连、陕西、河北、重庆、广西、江西、山西、新疆、贵州、内蒙古、甘肃、青海、宁夏、海南。
3.阅读条款
投保前请您认真阅读本保险的适用条款:《泰康爱相随定期寿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及除外责任。
4.保单形式
网上投保为您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可以登录“e站到家”自助服务专区对电子保单的真实性进行验证。如您需要提供保险费发票也可通过拨打网上保险客服专线40000-95522提出申请。
5.犹豫期
自电子保单发出次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向您无息退还所交纳的保险费。
6.首期及续期保费的支付
首期保险费可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或授权转账支付,授权转账支付需要身份验证,身份验证通过后方可转账,转账时请客户确保银行账户信息填写正确且扣款账户有足够余额。
续期保险费可通过授权转账、网上银行或泰康新生活广场柜台进行支付。对续期保险费,本公司提供60日的交费宽限期(自保单载明保险费交费日期的次日起60日内)。在交付保险费宽限期结束时,若您仍未交付保险费,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7.信息变更的通知
如果您的电子邮件地址、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发生变化,请登陆自助服务专区或与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522联系,办理变更事宜。
8.告知义务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应就本公司提出的询问据实告知,否则本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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