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高残,将获得相当于保险金额10%的保险金给付及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高残,将获得相当于保险金额全数的保险金给付,保险责任终止。
保险期限:可选择10年、15年、20年、30年
交费方式:趸交、年交
交费期限:5年或同保险期限
产品特色定期保障,满足特定时期更高的保障需求。
费率低廉,责任覆盖意外、疾病所致的身故高残。
期满型设计,可与相应年期险种组合,提高全面保障程度。
案例设计罗征30岁,结婚时贷款39万买房,贷款需20年还清。约2500元的房款是家中每月的主要支出。为了在遭遇不幸时避免债务危机的发生,他为自己投保了50万元的新华定期寿险A款,选择20年的保险期限,缴费期20年。每年交保费1250元,平均每月交104元。
保费支出:20年累计交保费25000元;
保障收益:身故或高残给付50万元,一年内因病身故或高残给付51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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