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
截至2011年底,全球已有111个国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2014年11月30日,中国发布《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预计于2015年1月份推出该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之路
1993年: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首次提出,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保障社会公众利益。
2007年6月:央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07)》,存款保险制度设计工作全面启动。
2012年9月:《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中提及建立健全存款保险制度,择机出台存款保险条例。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2014年1月:央行工作会议称,存款保险制度的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2014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金融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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