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灾保险vs定期寿险 哪个与民生更相关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国内保险业界的近期热点,除了“万能”险资举牌潮、税优健康险和排队申请保险牌照的200多家大长龙之外,“巨灾保险”应该也算是一个高频词。
总体上来看,“英年早逝”这样的的家庭“巨震”所带来的家庭“巨灾”,因为受灾面太广,对民生的破坏程度远超自然界地质巨震所带来的破坏程度。几万人、还是几百万人受灾的问题,其当量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只不过,这样的家庭“巨灾”散布在广袤的国土之上,没有新闻媒体的大力报道,没有汶川特大地震那样令人心痛的具体画面,也没有各级政府的“财政支持”负担,所以没有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甚至没有得到中国保险业、中国寿险业的关注。
“中国遇到自然灾害的时候压力主要在政府身上,主要靠省级县市的财政支持,这会带来很大的负担。”巨灾保险制度的推广,将为各级政府的财政负担分忧。在没有巨灾保险服务民生的时候,政府的“财政支持”、“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社会慈善捐款,都可以起到替代性的“服务民生”功能。
然而,面对更为频发、波及面更广、虽然不显而易见但是却更为严重的“英年早逝”的人间“巨灾”,却很难有类似“财政支持”和“社会捐助”这样的“转移支付”手段来加以应对,绝大多数遭遇“英年早逝”“巨灾”的家庭,在人间的悲苦面前,惟有认命。
生老病死,本是“天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人道”则强调“仁者爱人”。那“人道”是如何去应对以上所述的“天道”的呢?是漠然无视人间的苦难,还是想方设法共度人世的艰辛?自有人类以来,人们就知道抱团取暖、同舟共济。虽然人也会相互欺骗、彼此屠戮,但是社会文明进化至今,相信没有人能否认“仁者爱人”才是人间正道。
人类对“英年早逝”风险进行的斗争直到最近一百多年才取得重大进步。二战爆发后全人类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维护世界和平、保持社会安定、推动经济和医学进步,极大地减少了早亡的可能性。以中国为例,人均寿命自建国初期的43岁左右大幅提高至目前的75岁左右。
然而,即便在发达国家和地区,“英年早逝”的死亡风险也还是非常显著,所以近百年来一款科学、简单而有效地应对“英年早逝”风险的金融产品——
定期寿险——在这些发达国家得以逐步发展和成熟(注:这里的“定期寿险”指的是纯保障型、消费型、定期的寿险,定期寿险较理财类保险最大的区别在于定期寿险一般不提供现金价值。)。
根据美国寿险行销调研协会的统计数据,在美国,每卖出10张人寿保单,其中大概就有近4张是定期寿险保单,定期寿险按保费计的市场占比约为20%,而死亡风险保额占比却高达近70%,可见定期寿险产品在美国有效地发挥了应对家庭“英年早逝”“巨灾”风险的功能。根据香港保险业监理处的统计数据,在香港,每卖出10张人寿保单,也有1.2张定期寿险。
在中国大陆,中国保监会的官网上找不到定期寿险的相关数据,根据我以前文章中的分析,估计目前定期寿险在中国寿险业中的业务占比小到可以忽略不计。
长期以来,中国寿险业要么不讲、不卖定期寿险产品,要么就是卖得非常贵,这十分令人担忧,因为持有寿险牌照的中国寿险业如果不去大力推销定期寿险的话,那么在中国频发的“英年早逝”的“巨灾”风险就根本没有最为有效的解决方案,整个社会在死亡风险面前就只能是近乎裸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