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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老炮儿》,看屌丝如何用保险逆袭富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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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老炮儿的好评铺天盖地,而“强势植入”的保险广告也让朋友圈都被“老炮儿+保险”刷屏了。
 老炮儿的好评铺天盖地,而“强势植入”的保险广告也让朋友圈都被“老炮儿+保险”刷屏了,尤其是小飞和晓波的结局,原话是这样的:

1. 小飞他爸贪污受贿,没有做好资产传承,反而把钱存在瑞士银行,最后对账单成了他被关进大牢的证据;

2. 晓波的梦想是开个酒吧,因为六哥生前购买了一份高额的终身寿险,作为唯一受益人的小波,在六哥死后获得了一大笔终身寿险的保额,梦想实现!

看看,整个一部屌丝用保险逆袭富二代的励志片儿。这样的说法到底站不站得住脚?

 

 

 

富二代小飞

这个表面酷炫狂拽吊炸天的富二代,其实只不过是个缺爱的小孩子,在脑海里虚构着飘渺的江湖,却在父亲落马时落魄。而事情的祸端,竟然是一张对账单。

Ladies and gentlemen,想过没有,如果小飞他爹不是给他一张张这样的对账单,而是一份份保单,结局将会怎样?

喏,不妨设想一下,假如小飞他爹在他出生时拿1/10跑车的钱为他买一份储蓄险,等他20岁的时候,生存金加上滚存的红利分配,保单的账户价值已经是一大笔钱了。而账户里的钱,完全由小飞自由支配,他既可以在父亲出事时领取一大笔钱出国深造,也可以继续存着这笔钱为父亲养老,当然,等他离世时,还可以留一大笔钱给他的下一代

不要说他爹都那样了他也活该倒霉,看着他对六爷说对不起以及流下的泪,不觉得这个孩子也应该过上正常的日子么?

 

 

 

屌丝张晓波

说完了小飞,再来说说晓波,这个觉得老子除了打架啥也不会又到处惹事的孩子。

不知道是哪个大胆的预测六爷手里的是终身寿险,其实依八卦姐看来,终身寿险太贵,而且依六爷的性子,估计也很难想到自己死了后儿子怎么办这等琐事,所以,更可能的是,晓波他妈在世时给他买了定期寿险,那个便宜多了。

不过不管买的啥寿险,从彩蛋里晓波最终开上了聚义厅这个事情来推测,他的梦想,用他爹的身故理赔金照进了现实。而如果不是这笔钱,即使父亲的离世能够扭转他的人生态度,在现实里他的梦想就只能是空想。所以,毫不夸张,这笔保险金确实让他逆袭了。

 

 

 

说到这里,插播个好笑的事,有人竟然说,老炮儿不是把保险合同给霞姨了么怎么钱还到了晓波手里?

亲,把合同给她,不是把钱给她,两码事。保险金受益人是由投保人(被保险人)指定的,他们说给谁就给谁,百分百定向传承。就算买保险的人不在了,这个钱,在你离开后,一定会到达你指定的人手里。而且,完全可以不让外人知道。

这个,就是保险“隐秘、定向”的特点。而这个特点,也越来越多被有钱人、富二代、婚姻关系相对复杂的家庭看中,是比遗嘱传承更简单直接有效的财富分配工具。

保险金不用于抵债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包括人身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即人寿保险不属于债务的追偿范围,法院可以冻结你的房产、股票、账户等,但保险资产除外。

保单是不被查封的财产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保险是不存在争议的财产分配

《保险法》第三十九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第四十条至第四十二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没有明确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继承法》分配。

保险是不用公证的婚前专属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人身伤害或患疾病所获得的人身保险赔偿金,主要用于受害人的治疗、生活,具有特定的用途,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保险是免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第四条第五款:保险赔款免纳个人所得税。

寿险公司不得解散

《保险法》第八十九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第九十二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并且转让时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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