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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优选定期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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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主合同终止。

  承保年龄:18周岁-55周岁

  保障期限:保障10年|保障20年|保障30年

  缴费方式:10年缴清|20年缴清|30年缴清

  最低保额:50万元

  保险责任:

  身故、全残/烧烫伤

  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因疾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主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主合同终止。

  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因疾病导致全残,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全残保险金,附加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因疾病导致全残,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附加合同终止。

  重疾

  1、被保险人自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因疾病,初次被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自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因疾病,初次被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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