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近年寿险保费收入与上证指数的变动趋势,会发现一个现象:从2000年至今,上证指数呈现增长态势的年份,寿险保费增长减缓;而在上证指数呈现下跌态势的年份,寿险保费增长加速。出现这种反向变动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
首先,证券市场异常波动造成资金回流。我国证券市场机制不健全、投机性强、投资参与者素质不高,当证券市场表现不良时,寿险产品是回流资金的重要投资渠道;而证券市场表现良好时,受投资空间和渠道层次限制,获利能力有限,闲散资金会退出保险市场转向其他投资领域。
其次,我国寿险产品结构不合理,这也是寿险保费与上证指数呈反向变动的最主要原因。一方面,保险公司在保费规模及市场份额的指标压力下往往会大力发展保费高、期限短的理财保障型产品,过度宣传产品的收益性,以短期投资回报吸引消费者购买;另一方面,由于居民保险意识低,偏好投资收益而非风险转移,保障性越强的寿险产品反而越难销售。理财保障型产品业务多、比例高,这种不合理的寿险结构必然导致寿险保费对证券市场波动敏感。
寿险业偏向理财保障型业务的风险
一直以来,寿险业的发展方向都是人们关注的内容。从上文可以看出,我国寿险业中理财保障型产品份额高,寿险保费增长速度主要取决于理财保障型产品的表现。尽管理财保障型产品满足了社会对资本增值的要求,但是盲目地把非保险资金吸纳到保险领域中,与保险提供保障的本质属性是相矛盾的,对寿险业发展也有多方面不利影响。
首先,理财保障型产品要求的高回报率可能危害保险资金安全。保险资金运作的基本要求是安全、稳定,然而理财型产品要求的高回报率迫使保险公司从事高风险投资,以期获得高收益来吸引消费者,一旦出现亏损,将直接威胁偿付能力。
其次,扩张的理财保障业务会抑制保障性业务的发展。保险行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是有限的,当资源被过多投入在理财型业务中时,对其他业务的投入就会相应减少。保障性是保险行业的独有属性,挤占保障型业务资源会降低保险业的核心竞争力,影响保险行业发展的长远利益。
最后,保险产品价值波动与消费者收益刚性预期的矛盾会造成消费者信心下降。一般而言,消费者会根据前一年度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决定投资方向,而理财型寿险产品在不同时点的现金价值是波动不定的,消费者对收益的刚性预期就会与产品的单位价值波动显现出矛盾。在资本市场表现不好、投资产品价值下降时,这一冲突会尤为强烈,导致消费者对理财型产品失去信心。
对寿险业发展的建议
1.创新产品以满足不断扩大的保险需求。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公报指出,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而我国目前保险产品相对单一,保险公司自主研发能力不足,难以满足消费者多角度、多层次的需求。保险业应不断创新,设计出有针对性的保障理财型产品,增加保险产品的深度、宽度及关联度,扩大保险在经济社会中的覆盖面,满足新时期消费者的保障需求。
2.加强监管,规范经营中的恶性行为。保险公司在盲目推动理财型业务过程中的错误引导、恶性价格竞争,已经损害了保险消费者的利益,破坏了保险业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形象。这种保险规模增长是以损害保险业未来利益为代价的,需要监管机构的适当引导和规范,保证保险业朝科学的方向发展。
3.立足保障业务,构筑针对资本市场系统性风险的“防火墙”。2008年,金融危机使国际保险巨头深受资本市场系统性风险困扰,根本原因在于保险公司过度参与金融杠杆的构建,承担了过多的系统性风险。中国保险市场在发展时期一定要立足保障业务,稳健经营,合理承担风险,发挥保险业“社会稳定器”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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