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经开区人社局获悉,自7月份起,经开区全面启动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据了解,经开区按照合肥市人社局、合肥市城建委、合肥市地税局联合出台的《合肥市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要求,规定凡是经开区范围内的新建建筑工程,在工程报建时必须办理农民工工伤保险。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实行按工程项目参保,工伤保险费在项目开工前按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1。5‰由项目业主代缴,代缴的工伤保险费列入工程预付款范围。项目业主在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应按规定为建筑工程办理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对未办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手续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将不再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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