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打算上银行买理财产品,却被忽悠买了
中国人寿分红险。近日,市民张女士向本报投诉,当初趸交保费18万元购买的分红险,一年收益仅3200多元,不仅没达到保险公司承诺的7.2%年收益,还比银行存款利息差远了。她懊悔不已:“这不相当于让我买了个"空心汤圆"?”
去年1月,家住台北路的张女士到附近一银行咨询理财产品,两名工作人员向她推销一款中国人寿的分红险,“他们说得天花乱坠”,张女士回忆说,“他们当时告诉我,这款分红险期限6年,从以往收益来看,年分红不会少于7.2%,如果身故还会3倍返还保费。”受鼓动,张女士一次性缴清18万元保费,购买了这款名为“
国寿鸿富两全保险”的分红型保险。保险合同上写明:本公司每年向投保人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
直到今年4月,张女士一直未收到红利通知书,于是拨打中国人寿客服电话咨询,对方称红利尚未计算出来。一个月后,张再次电话询问,客服人员告知其首年红利为3207.72元。失望之余,张质问为何没按合同约定主动提供红利通知书,对方说,客户太多,加上部分客户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发生变动,无法一一提供,客户可自行上网查询。
对于中国人寿的解释,张女士并不满意。“我这么大年纪,哪会上网查呀?再说,我的住址、电话都没变动,他们不可能联系不上。”张女士算了一笔账:交18万保费,一年分红3207.72元,相当于年收益仅1.78%,别说与他们宣传的7.2%年红利相比,就连5年期定期存款5.5%的利率也要高出两倍。她怀疑,可能是因为分红太少,保险公司不好意思寄红利通知书。
湖北保监局相关人士称,分红险等银保产品销售时,不得与存款、理财产品等其他产品混淆销售,不得做简单类比和夸大保险产品收益,保险公司人员不得入驻银行网点进行销售保险。对于保险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供红利通知书的行为,按《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将责令其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