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接到一起理赔案,客户史先生在青海玉树地震中不幸罹难。民生人寿在确定保险责任后,如约以双倍有效保额的理赔款进行理赔。
据了解,2009年4月,史先生在民生人寿为自己购买民生年年红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额3万元。该产品保险责任规定:18周岁以上的被保险人身故时,若因意外伤害身故,客户将获得两倍有效保额的意外身故保险金。日前,史先生在青海玉树经商时不幸罹难。民生人寿江苏分公司接到报案后,理赔人员迅速启动了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核实出险人身份及保单资料,迅速完成案件调查,确定此案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后,当天完成了赔付工作,将6万元理赔款送至受益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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