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昨天公布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入市的两条新政,允许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品和股指期货的交易。至此,全国近4万亿元的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已经在债券、股权、不动产、金融产品以及金融衍生品等方面取得全部松绑,险资运用改革之风已扑面而来。
昨天,保监会连续公布关于《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的通知和《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暂行办法》的通知指出,保险机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以确定的资产组合为基础,分别开立股指期货交易账户,实行账户、资产、交易等独立管理;在远期、期货、期权以及掉期等金融衍生品方面,保监会要求保险机构参与衍生品交易,仅限于对冲或规避风险,不得用于投机。
除了上述投资新政之外,保监会于22日也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四条新规,分别对扩大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范围以及险资投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等做出规定。至此,业内备受关注的保监会将推出的13项保险投资新政目前已经出台了10项,业内预期其他几项政策也有望于近日相继颁布,届时全国近四万亿元的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将全面与市场接轨。(文章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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