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人寿重大疾病保险周全保障,集重大疾病保障、意外全残保障、身故保障、期满利益于一体。让您没有后顾之忧,合同期满未发生重大疾病还可以给付现金。
产品特色:
中宏人寿重大疾病保险计划由中宏安享无忧长期疾病保险与中宏附加安享无忧长期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组成,独特的保费设计结构,在保障初期,以相对较低的费用支出获得可观的保障,方便更多的人立即轻松拥有重疾保障,并随着年龄和收入的增加,更好地完善重疾保障。该计划非常适合具有较强重疾风险意识,希望在人生重要阶段获得重疾保障的各类客户,尤其是目前经济实力有限的年轻客户。有效帮助您抵御风险,安享健康无忧!
保障范围:
重大疾病保障
在中宏人寿重大疾病保险的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保单签发九十天后或在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九十天后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临床症状而首次就医,且重大疾病的确诊是医生在被保险人存活时作出,公司将给付重大疾病利益,合同随即终止。重大疾病利益为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保险单上所载的基本利益保障的保险金额
(2)基本保险合同及附加合同累计所缴保险费的105%
身故保障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受益人将得到身故保险金,金额为基本保险合同及附加合同累计所缴保险费的105%,合同随即终止。
附加合同保险责任
期满利益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期满,并且未发生本产品指定的重大疾病,将得到等同于首年保费的27.5倍的现金给付,合同随即终止。
意外全残保障
若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九十天以内,因该意外伤害蒙受《意外残疾项目表》上所列的意外残疾项目之一,导致工作能力丧失,本公司将给付意外全残利益,合同随即终止。意外全残利益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保险单上所载的基本利益保障的保险金额
(2)中宏人寿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险合同及附加合同累计所缴保险费的105%,4周岁以下儿童,其意外全残利益给付将按基本利益保障保险金额的比例计算。详情请参见合同条款。
中宏重大疾病保险安享无忧具有保障周全、重病无忧、满期返本的特点,是您幸福健康生活保障的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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