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买保险买到烦心事
2011年6月份,家住七里河区的刘先生来到敦煌路一家银行,准备将手中的闲置资金存起来。没想到一名保险业务员拦住他称,存款不如买保险,每年交费5万元,时间为3年,第4年后连本带利保守算,最低可分红17.8万元。当时刘先生觉得这种理财方式很划算,于是答应购买这种分红型保险,并安保单约定交纳了5万元。直到一个月后,业务员才给了他投保单。2012年七八月份,刘先生发现自己账户上的5万元被银行划走交了保险,也没有给任何凭证。当刘先生拨打保险客服电话询问扣款单据及分红年报时,对方派一名男子送来了发票和合同。而此时,刘先生将保单与合同对比后发现,保险期由3年变成了10年。
记者看到,刘先生的投保单上显示,交费时间为3年,基本保险费为5万元,保险期间3年,并约定5条保险条款,盖有单位公章,双方签名生效。而在另一份合同上,保险期间则变成了10年。
记者发现,给的所谓合同也只不过是专用保险单,而且时间为2011年6月27日,投保单时间则为2011年6月28日,两项时间有出入。刘先生认为,自己投资的是短线,如果是长线10年,当初根本不会考虑这种投资方式。他多次找保险公司讨说法,对方只承认是工作人员的失误,将时间写错了。刘先生通过银行算了一笔账,两个5万元定期存两年,利息大概为4000多元,可保险公司对经济损失没有给出合理解释。这让刘先生十分不解,他多次向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提出质疑,但没有结果。
保险公司:可按10万元退款
随后,记者来到中国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采访时,银保部罗经理说,对于刘先生反映的此事他们也很纳闷,按理来说不会发生这样的事。“这的确是我们工作中的失误,将保险期10年错写成了3年。”对于刘先生提出的要么继续履行3年合同,要么退钱赔偿经济损失一事,他说无法满足这个要求,保险公司也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但是罗经理说,“如果按规定,只能退8万多元款,鉴于保险公司有失误,可以按10万元全额退款,这已经是进行了补偿。”
但对保险公司的这个解决方案,刘先生却不答应,他认为这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