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例中王勤之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所以我们首先考虑给王先生配置足够的保额。根据理财师的建议,需要给王先生配置200万元的寿险保额,考虑到家庭收入来源完全依靠王勤之打理的私营企业,收入并不稳定,所以可以通过万能寿险或投资连接保险等具有灵活缴费功能的产品来实现,同时附加至少20万元的
重疾险。如果王先生没有
社保的话,还可以附加一些住院费用类的保险以提高保障。同样对于王太太来说,也可以选择相同的产品配置,只是基本保额不需要设定得很高,10万-20万元就够了,以减少保障成本的扣除。
王勤之目前的家庭资产除了一套自用房产以外其他都是公司资产,从家庭财务结构的角度来看,这样的配置是很不安全的。因为企业经营存在风险,如果在企业和家庭之间没有建立起有效的防护机制,当企业经营中出现重大债务风险时,这种风险就会向家庭传导,最终引发家庭债务危机。所以,在为家庭成员构建好基本的人身保障后,需要考虑的是为家庭建立好应对经营风险的“战略储备”。
可以借助保险的“债务不追偿”原则,用保险产品为家庭留下一笔谁也动不了的资金。考虑到王勤之女儿尚年幼,建议通过分红型的
两全保险产品来实现。一般的分红两全保险产品都会按照固定的间隔(譬如2年一次或3年一次)给付生存金,这笔生存金和每年的分红可以累计生息不断增值,并根据需要随时领取。这样,我们就可以在子女的各个教育阶段根据自己的财务状况决定是否从中领取
教育金和领取多少的教育金,如不领取的话这笔资金将继续累积增值,最后转换为个人
养老金来使用。更为关键的是,一旦企业经营出现负债,这笔储备在保险中的资金受法律保护可以免受债务追偿,这样就可以安全地为家人留下一笔谁也拿不走的、真正属于自己的财富。而间隔给付的生存金返还又能满足家庭的日常开销,保证家庭生活不受太大影响。“公私不分”是目前很多小型私营企业中常见的现象,如果企业能够一直运行良好,这也算不上什么严重的问题。但如果在企业和家庭之间没有建立起有效地防护机制,当企业经营中出现重大债务风险的时候,这种风险就会向家庭传导,最终引发家庭债务危机。此时,
人寿保险所特有的“不可被代位追偿”的特性就能起到“防火墙”的作用。因为依据我国《合同法》规定,人寿保险不属于债务的追偿范围,这样就可以安全地为家人留下一笔谁也拿不走的、真正属于自己的财富,保证家人生活不受影响,甚至还可以筹措起足够的资金“重头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