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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旅游法要求旅行社必须投保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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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的人也越来越多,而旅游保险又是必不可少的。新旅游法的推出,进一步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4月25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第一部法律。

  《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住宿、旅游交通以及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经营者应投保责任保险。并明确,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视情节轻重处以不同数额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旅游法》还规定,旅行社应当提示参加团队旅游的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据了解,《旅游法》共设十章112条,除总则、法律责任和附则外,分别对旅游者、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管、旅游纠纷处理等内容作了规定。《旅游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旅游业进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

  《旅游法》的实施,将为实现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基础性的法律环境。此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旅游法,对旅游活动的规范主要依赖国务院制定的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各省区、市制定的旅游管理条例或旅游业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以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旅游行政规章。(文章来源:中国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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