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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签约仪式日前在北京举行。按照该协议,新华保险将作为独家承保单位为广大中小学生提供完善的交通意外伤害保险。这是国内首次由政府指导、为全国中小学生引入交通安全保险的公益性保障机制。
  新华保险总裁何志光表示,保障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是新华保险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新华保险将以最专业的产品、最周到的服务、最广泛的志愿者活动,为全国广大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做出贡献。从今年10月份开始,中小学生计划分阶段参保,该险种的保险责任涵盖了中小学生在上学、下学途中,及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期间参加由校方组织的活动时,因交通安全事故所导致的意外伤害,并将可享受小额案件30分钟结案、大额理赔款提前支付、全国无障碍通赔等便利服务,最高赔付金额可达10万元。
 
  一、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本合同所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的,本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果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经过180日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180日的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的,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不论一次或多次因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本公司均按上述规定分别给付残疾保险金,但累计给付的残疾保险金达到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二、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如果该被保险人已领取残疾保险金的,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扣减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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