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先生的疑惑也是那么长时间以来,许多消费者关于“退保”问题的困惑。然而近期市面上出现的第一年年末现金价值超过保费的五年期
分红险产品却可以让消费者这方面的烦恼不复存在。
“这类产品的最大特点是一年后现金价值远远高于所缴保费,若加上分红,对于消费者的吸引力是很大的。”某寿险公司银保部相关人士表示,这类产品可以在短时间内促进保险公司的保费规模增长,但因为涉及到提升经营成本的问题,目前主要还是一些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保险公司近期在推。
首年高额现金价值引关注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某寿企在5月推出一款趸交5年期分红险,其保额1万元对应12300元,主要在银保渠道进行销售。据该款产品的设计,在第一至第四年年末,10万元保费对应的现金价值分别为102000、104500、107000、109600元。这意味着客户如果今年5月购买这款产品,明年退保时就能拿回本金跟部分收益。
“这跟以往传统的做法相比,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一寿险公司银保部负责人这样点评到这款产品,以往客户如果在长期寿险保单的第一个保单年度就退保,那么其所获得的现金价值将要大打折扣,有的甚至为零。即便是在第二个保单年度退保,保单的现金价值可能也仅为所缴纳保费的20%左右。一般来说,只有到第三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投保人的保单现金价值才能与保费打平。像这类第一个保单年度退保就可以获得高于保费的现金价值的保险产品实为罕见。
据该名负责人介绍,其实这样的产品也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早在今年3月份,某寿险公司也推出了一款银行渠道的五年期趸交分红险产品,累计红利的利率为3%,在第一至第四年,10万元保费对应的现金价值分别为102000、103100、106200和109300元。
“09年的时候也有过这样的产品,后来陆续有保险公司推出首年退保可领高额现金价值的产品,虽然有的额度不足以覆盖所缴保费,但现金价值的比例确实高出同类型产品。比如有保险公司的产品宣传中曾有"首年末现金价值为所交保费的93%,第2、3年末为所交保费的95%,第3年末含中档分红的生存总利益超过所交保费"等字眼吸引眼球。”上述负责人坦言,这类产品在保监会喊停一年期产品之后出现,可以理解成为变相的一年期产品。
纯保障型产品进驻银保渠道
如果说高额现金价值产品的出现被视为在银保渠道竞争愈发激烈的当下,部分寿险公司稳固银行渠道的一种方式,那么让传统渠道中的纯保障型产品进驻银保产品线也可以被看做是保险公司在银保渠道上的一次尝试性转型。
自2010年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大力整饬银保业务以来,银保渠道的乏力,尤其是监管导向所要求的保险公司应立足于保险保障本质,转变发展方式,让各家保险公司银保业务面临着转型的压力。
记者发现,为促进业务结构调整,自2012年以来,陆续有险企在银保渠道推出保障型产品,让保险回归保障。比如
新华保险在银保渠道推出的“康
爱无忧”防癌保障计划,这是一款根据癌症发病形势和客户的健康保障需求而开发的专业防癌组合,集专项防癌保障,意外、疾病身故保障,满期领取保费功能于一体。与此同时,
泰康人寿在其银保渠道推出一款少儿
重疾险,该款产品在保障功能的设计上,也首次参照了个险渠道产品的保障标准。此外,
阳光人寿、
友邦保险等保险公司都有保障型产品在银保渠道上线。
倡导保险要回归保障的本质
对此,
新华人寿云南分公司一工作人员回应称,自90号文件下来后,新华保险就该怎样适应新的监管规定和提升销售品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了一个研讨会,积极响应保险要回归保障本质的监管号召,银保渠道开始销售纯保障型产品就是其中重要的一步。
“把投资型保险产品放在银行渠道进行销售,与银行的理财产品收益一争高下,显然是无优势可言的。而中国的保险公司长期销售太过简单的储蓄型产品,却忽视难以销售但利润率更高的保障型产品,这让短时间内在银保渠道推广较为复杂的保障型产品还略显困难。”保险业内人士分析称,虽然一直倡导保险要回归保障的本质,但是普通大众对于没有分红、没有收益的保险根本提不起兴趣,保险观念的落后使得投资性的保险产品依旧长期占据发行的优势。
增加未来集中退保的风险
将短期退保能够获取高收益作为卖点,可以吸引一些客户将其作为短期投资品种进行投资,对于保险公司的保费规模短期内增长有较大贡献。比如,一些新成立的保险公司通过这种新产品可以在不足两个月的时间内就实现数亿元保费收入。
但是,对于这类产品的前景,上述寿险公司银保部负责人直言,因为只是听说有保险公司近期在发行此类产品,具体还没进行细节方面的了解,但从整体来看,这类产品一定程度上意味着保险公司是在贴钱做买卖,考虑到银保渠道本身的经营费用问题,这类产品的规模应该不会很大,保险公司均会限制这类产品的销售规模。而且从另一个层面上来说,因为首年退保可领取高于所缴保费的现金价值,打消了部分投保者的退保担忧,容易增加未来集中退保的风险,陡增保险公司的资金压力。